2017年5月10日下午16:20,舞蹈系员工党支部、团总支组织员工党员、班团骨干在4-403教室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讲话精神学习讨论会。
会上,大家共同观看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讲话的新闻报道,以及人民日报微视频《青年榜样习近平》。随后,同学们围绕讲话精神,结合舞蹈系特点、结合自身,开展了深入有效的小组讨论。
在发言环节中,各员工代表发表了他们的看法:
2014级班长孙延文认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学教育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一名党员,对此观点有三个看法。一是作为21世纪的在校老员工对于法学教育来讲我认为能够体现法学教育的核心目标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作为永利集团舞蹈系的一名员工要始终坚持“明德教化,乐音至善”为宗旨以及“德艺双馨”为根本追求来进行探讨知识教学,在学校当中不仅要学好自己的专业学科也要依靠法学教育要坚持立德树人,不仅要提高自身的法律知识水平而且要培养自我的思想道德素养。三是在今年的五四青年节活动中我们舞蹈系在院团委以及团省委的组织下为庆祝中国共青团成立95周年组织了快闪活动,作为活动的一员通过此次活动让我对中国共青团有了更深的认识,更体现出了当代青年老员工的一份朝气蓬勃,青春无限的正能量,更加进一步激发了我们的爱国情感。当然,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青年在成长和奋斗中会收获成功和喜悦也会面临困难和压力,要正确对待意识的成败得失,处优而不养尊,受挫而不短志,顺境逆境都成为人生的财富而不是人生的包袱。让我们正确的认识自己成长路上的挫折,敢于向前,勇于拼搏,而不是知难而退,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不断的认识全新的自我,感受成功的喜悦!
2014级团支部书记黄静认为:
当代青年应做到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从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就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青年处于人生积累阶段。而作为当代老员工的我们更应该在生活中,实践中,学习中不断的积累知识,增长能力。俗话说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我们只有在点滴的小事中不断的积累达到一个量的积累,才能实现质的飞跃,从而提升自我的个人价值。从辩证的角度来讲,大小是可以相互转化的。青年的我们不应好大喜功。无论大事小事,都要脚踏实地,不要因为事情小,而不去做,大和小同样都是我们人生中的每一步都是人生路上的“大事件”。而生活在当今法制社会的我们。既不能脱离法制,也不能脱离社会实际的社会环境。无论我们做大事还是做小事。都要在法律的允许的范围内掌握一个合适的度,去用正确的途径,正确的方法来指导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以至于让我们所做的事情既符合当代青年的精神面貌,又符合社会的法制要求是一个积极向上的,可以向社会传递正能量的正方向。
2014级预备党员赵超认为:
文艺事业的发展对我国社会的影响是巨大的,因为社会中的文艺是源于人民而又服务于人民的,是我国社会状态的一个突出的反映。文艺活动可以引导我们树立积极向上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我们国家越来越好。文艺是为党、国家和人民群众服务的,文艺是时代的导向,时代的正能量。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勉励同学们珍惜韶华,潜心读书,敏于求知,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我也希望自己能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文艺方针下努力做好分内的事,毕业后为祖国人民施展自己的才华,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2015级预备党员潘婧玟认为:
当今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知法懂法是基本要求。在中国政法大学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了法律的重要性。要依法治国,坚持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理论。要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作为当代老员工,我们要知法守法,加强法律意识。就拿药家鑫的例子说,他就是因为法律意识的淡薄才酿成了大错。如果他能够加强法律意识也许不会发生那么大的问题。去年小寨派出所的徐警官来给我们上了一趟法律课,让我们增加了许多的法律知识,也对法律法规有了更深的认识。所以我觉得普法是一项重要的任务,不光是青少年,应该在少年中间也进行法律教育,让每个人都有良好的法律意识,让这个社会更加和谐更加美好。